互联网设计操作参考v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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除对概念部分的细化、对方法引入层级外,还有如下小调整:

  1. 优化图形并分级;
  2. 完全以角色为出发点,调整了箭头方向;
  3. 不再乱用颜色,调整并减少、统一了关系色彩;
  4. 更正并清晰了几个措辞;

很早已意识到理念部分有问题,但是没有明确答案,太多了、之间而且还有重叠。搞清楚一两个容易,每个都有基础认识,并且建立联系很困难。与朋友探讨概念,都是看对方的理解能否促进自己某些方面的认识。如果有分歧不用争论,因为这种东西光说是没用的,一千个人眼中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。

以用户为中心的“用户”仅仅是个代名词,代表一种哲学理念。整理前对目标的理解长期停留在“用户友好、开发者友好、搜索引擎友好”之上,无论如何都无法完全对应“实现”指标,后来Realazy这篇07年的观点给了我很大启发。

在理解用户友好、开发者友好的前提下,再次对照大量Search Engine Friendly(以后简称SEF)技术参考,基本可以搞清楚所有小伎俩的来龙去脉。总能看到有人把SEO, SEM等名词与之混淆,目地是做概念的打包营销,然后忽悠土鳖有钱人“效果老好了”。

完全可以清晰看到,网络上流传的所谓“SEO技巧”入门内容基本都属于SEF技术范畴,而且对于专业设计师&工程师来说没什么技术含量。另外,圈内比较有影响力的几位“SEO高手”,我承认他们是有SEM丰富实践经验的营销行家,但对设计&工程的理解并不入流。因此我对利用SEM概念推动设计的说法特别排斥,随着对两年前质疑的深入了解,做出如下补充:

  1. 所谓SEM职能是做市场&销售(网络营销);
  2. 准确SEF职能是做设计&工程(搜索引擎友好);
  3. 真正SEO职能是做研究;

对终端用户的体验友好指标,很多朋友受Peter Morville在04年的观点影响较大,但我认为Paul Veugen在Peter观点基础上于本月的总结更简炼。层级部分大体参考JJ Garrett在00年的观点,但我更认同Peter Morville在07年的总结。有兴趣的同行,还可以参考Richard Dalton在JJ Garrett观点基础上于07年的总结

初学避免追求概念,但随着自我积累在认识方面的提高,多参考同行总结是条捷径。当然,具体能否理解、能理解多少,得看我们各自的实践经验,学习本身就是个分享、提炼的迭代过程。

2009.3.29 细化并调整交付物部分定义。v2.1
2009.3.26 增加图示清晰度。

转自一叶千鸟的博客,原文链接:http://blog.rexsong.com/?p=535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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